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边走边唱:浅侃“婚前性行为”
culture.cnhubei.com 文化湖北    2-9 18: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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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现在,婚前性行为似乎成了一个公开而坦然的话题。有网友认为:现在的女孩一般到十三四岁就有了性的萌动,从此一直到十八九岁便进入了性成熟期,此后便开始进入一个较长的性等待期,直到有了性生活。对这种现象是个很好的解释。因为,等待是痛苦的,所以,有了一定的交往程度,便很自然的开始进行体验。

  不禁想起了数年前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个关于爱情的公式:爱情=情爱×性爱。

  之所以不能忘怀,是它显示出了婚姻的真谛。志不同,道不合;嗅味相投。一般是指情感合不合,也就是两个人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是否统一,或者和谐。这个“情爱”因数应该比“性爱”因数重要。因为,我们知道,现实生活是由柴、米、油、盐、酱、醋、茶组合而成,是在“残酷”的琐事包围中,而不是在浪漫的仙境或者无忧无虑的童话世界里。只有夫妻二人心往一处想、劲往一处使,才能把家庭处理得幸福和美。

  “夫妻吵架,床头吵,床尾和”说得是不错的。但是,一对志不同、道不合的夫妻,仅仅靠“性爱”这种纯肉欲维系,显然是荒谬的。再说人的一生只有三分之一的时间(还包括休息的时间)是在床上度过的。很明显,我们的主体空间并非和床有关。所以,笔者认为,“性爱”只是婚姻的润滑剂,不是婚姻的主体!上面的关系式中可以表述为:爱情=情爱(无限大)×性爱(可以等于1)是美满的婚姻;反之爱情=情爱(可以等于1)×性爱(无限大)则是失败的姻缘。

  综上所述,我个人认为:婚前性行为仅仅是一种个体的感官刺激,是对自己和对方不负责任的行为,其对未来的婚姻生活没有什么积极的意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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