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人民网文化频道
李亚广
日前,人民网、新华网、央视国际等8家中央网络媒体,签署了《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》,倡议网络媒体积极传播健康有益视听节目,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,反黄反暴力(人民网2月22日)。
容易看到,中央网络媒体之所以联盟签定自律公约,是因为当前网络环境下,色欲与情欲的恶俗风暴来得太凶猛,太突然了。众所周知,鼠年伊始,网上就有两个新词语流传大江南北,一个是最流行使用的“很黄很暴力”,另一个就是因“艳照门”事件衍生出来,骂人的用词“很陈冠希”。流行语的背后,无不观照出网络中情色文化恶意滋长的危机。正是缘于此,作为国内互联网主旋律信息资源的龙头老大,中央网络媒体签署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,是对情色恶俗的一种带头抵制和宣战,将起到榜样示范的意义。
不过,在笔者看来,在网络色情此起彼伏大行其道的当前,单靠小范围内自律公约的战术,无疑是一种略显疲软的防守。只凭中央网络媒体联盟签定自律公约的力量,还远远未能成就“反黄反暴力”之事,签定自律公约的对象范围是应该有更广泛化,更具体化。
毋庸置疑,往往,把色情暴力传播得最沸沸扬扬的,就是那些名不经传的小网站和花边网站。而点击率和人气最高的,就是其网页上剪贴的五花八门的“裸体图”和“性技巧”。这些网站正是利用了国人的好奇心,借用“艺术文化”与“情感生活”幌子,大发色情淫秽之财。因而,需要自律的,并非是国家重点网络媒体,反而是那些为求得飙升人气与疯狂点击率,高高悬挂“人体艺术欣赏”、“性学知识殿堂”大旗的商业或个人网站。
要抵御网络色情风暴,就必须依靠严明的法治。笔者总觉得,国内对网络色情的法治存在很大的漏洞。例如,目前针对“艳照门”的图片,司法部门只是对通过网络打包传播,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,才追究刑事责任。至于界定所谓的淫秽图片,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图片,那些已经在隐私部位作出马赛克处理的照片,则不属于淫秽照片。按这逻辑,显然有“量少轻罚”之嫌:传送“艳照”少一些,淫秽图隐私部位多打马赛克,即使观览的人再多再年轻,情态再黄再暴力,也是可以逃避法律责任的。由此想来,倡议网络媒体自律之时,及时建立健全的网络管理法制,对色情暴力传播者及其行径严加惩治,乃最为重要。
当然,网络健康发展最理想的状态,就是每一个网民都能洁身自爱。只要人们在享受互联网数不尽的便捷和好处之时,自律于网络道德,理性控制自我行为,忍受庸俗和浅薄的色情诱惑,就能共同创造出一个文明的网络生活大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