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楚网消息 (湖北日报) 本报评论员 我省省级和部分地方人大、政府、政协换届选举在即。党的十七大提出,要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,这不仅要求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协及相关工作部门,认真按照中央要求做好选举环节的政策指导和程序规范工作,更要求每一位代表和委员在选举时公道正派地行使权利,投好神圣的一票。
代表和委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,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,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。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、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,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、权利与义务的关系,自觉依法按章办事,认真参与选举,投好神圣的一票。代表、委员中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,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、执政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,正确处理充分发扬民主、严格依法办事和加强党的领导三者之间的关系,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代表选民参与换届选举,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,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。要珍惜民主权利,正确把握政策,正确看待干部,正确行使权利。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,把候选人的情况了解清楚,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反映出来,认真分析、独立思考,真实表达选举意愿。要讲大局、讲原则、讲纪律,大力弘扬正气,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严肃、郑重、审慎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,真正把有本事、靠得住、过得硬的优秀干部选进领导班子。
要严格依法办事,维护选举的严肃性、公正性和权威性,切实保障代表、委员的民主权利。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符合规定、切实可行的选举办法;要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,让代表、委员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情况;对代表、委员提出的意见和问题,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,为他们真实表达选举意愿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