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荆楚网消息 (湖北日报) (记者刘长松、张洁)“如果不是合作医疗,我这个家就完了!”钟祥市柴湖镇特困农民徐香玲,谈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感慨不尽。
2006年,徐香玲得了一场大病,住院花去5297.32元。“多谢党,多谢政府。”她说,新农合给她报销了1936.88元,还获得医疗救助2710元,医院又减免了640.18元,她自己仅支付了10.26元。
像徐香玲一样,我省目前有八成多的农民从新农合中,获得了基本医疗保障。
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,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,源头之一是我省长阳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繁荣时期,合作医疗使几亿中国农民受益。
2003年,我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,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。本着自愿原则,农民当年只需交纳10元或15元钱,即可享受到一定比例的医药费报销。
到2007年,全省91个县(市、区)开展了新农合,覆盖农业人口3980万,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9%。3246.5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,参合率为81.57%。
2003年以来,我省共有3330万人次农民从合作医疗中受益。
钟祥旧口镇特困农民田友珍说:“托合作医疗的福,不仅病治好了,心情也好了。”她因患尿毒症,住院花费9981.35元,经新农合等系列制度的帮扶,她个人仅支付580.02元。
省卫生厅基妇处具体负责全省新农合工作,张俊超处长说,新农合保证了农民就医权,挽救了无数重症病人的家庭,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,百姓称之为德政。
今年,我省将实现新农合全覆盖,国家与地方财政也将逐步提高对参合农民的补助。新农合在实践中,正探索与大病救助、二次补助等并网运行。“完全可以说,百姓从新农合中得到的实惠将会越来越多。”张俊超说。
|